「買方負擔風險」(Let the Buyer Beware)是投資人應學習的第一堂課。日前美國證管會指控高盛,在銷售合成型債務抵押債券(CDO)時涉嫌詐欺一案,只是喚醒我們這句古老拉丁片語至今仍具啟發性。

不過,未來幾週可別期望會有太多有關「買方謹慎」(Caveat Emptor)的評論。為什麼?因為帶著內疚的快感來看別人的不幸,這是人之常情,德語甚至有恰當的字眼來形容,那就是「幸災樂禍」(Schadenfreude)。

我們不能怪罪金融媒體(如報紙、雜誌、電視或部落格)鉅細靡遺的報導,這個故事只不過才剛開始而已。如Bill Black 教授在一系列的YouTube影片中指出,1980年代末期,摧毀美國整體金融業的儲貸危機(Savings & Loan Crisis)爆發後,被判刑定罪的金融案件超過一千個。反觀此波的金融危機,雖說次級房貸和準優級房貸的創始過程中,詐騙案件時有所聞,但最令人吃驚的統計是,這範圍更廣、規模更大的全球金融風暴發生後,未有任何一件金融犯罪被判刑。如今,證管會才剛瞄準華爾街這個最大目標開砲,紐約州檢察長將會表態支持,與證管會官員不同的是,檢察長得面臨下一次的競選。那些金融危機的始作俑者,將數百萬屋主推入負資產的深淵,並帶動失業率飆至16%,而未來幾年之中,追查可疑金融危機的罪犯,將深得選民的支持。

看著巨人衰敗或至少大跌一跤,的確很有趣,不過,若想成為優秀的投資人,必須要將注意力從擅長操作的媒體移開,並從這件事當中學到重要的一課,那就是「華爾街」並不盡然是站在投資人這一方;若喜歡的話,也可將華爾街稱為金融商品的賣方。

我們必須非常仔細檢視這個說法,這並不代表金融商品的賣方老在欺騙投資人,也並不表示所有金融市場都是零合遊戲,亦即每項交易一定會有贏家和輸家各據一方;不過,它的確意味著,出售金融商品的公司和員工,其優先考慮的事情,不一定都與投資人相符,這就叫做代理關係的利益衝突(agency conflict)。

這樣的衝突是如何產生的呢?我們必須分成兩方面來看:

過去,券商和基金經理人主要的獲利來源為銷售產品和聚集資產,多數代理關係的利益衝突之所以產生,是因為金融從業人員的薪酬來自銷售產品。雖說絕大多數的投資專家進入業界,以協助客戶獲利為職志,但這樣的目標並未納入薪酬制度。員工必須為公司賺錢,同時也希望客戶能夠獲利,這兩者之間的衝突,雖然無法因公開說明書、資訊揭露、監理和職業標準等完全消除,但也消弭了大部分。其理論在於,透明度應讓投資人在取得充分資訊之下做出投資決定。實務上,有時候貪婪、懶惰、甚至更邪惡的動機,將戰勝善意。

然而,近來,大型投資銀行的營運,愈來愈仰賴自營部門的獲利,如此讓代理關係的利益衝突更形嚴重,因為銀行若與客戶反向操作,會有直接和立即的財務利益。如此一來,銀行和客戶的關係,恐怕會變成賭場主人和賭客之間的關係。此外,主要經紀業務與客戶之間的關係,讓「號子」在下注前,可先偷看客戶手中的牌,此讓號子的勝算大為提高,相當不公平。

新的法規能否解決這個問題?只要有市場的地方,就會有代理關係的問題,除非新法規廢除市場,否則答案是否定的。

投資人能怎麼辦呢?這又要回到本專欄的主題,投資人從這險惡事件當中,應學習到自己必須不斷努力,以瞭解市場真正發生了什麼事。不論是懶惰或貪婪,投資人不得放棄做投資決策的責任,必須懂得個別資產和整體投資組合所涉及的風險。

我們認為達到此目標的最好方式,便是研發一套投資的系統方法,其中至少應包含健全、不帶情緒的投資篩選流程,以及定期檢討機制。若要以理性標準而非最新謠言、明牌或「直覺」來挑選投資,那麼投資篩選流程相當重要;檢討流程也同等重要,因為市場具週期循環特性,即使是最佳的投資也有下跌的時候。

分析王系統(Fund King System)為一資產篩選系統,內含資產檢討流程,此由處理代理關係利益衝突達數十年經驗的投資專家所制定。與不完全獨立的研究機構不同的是,我們在分析王系統所做的投資建議,並無財務上的利益,此系統能在您的投資範疇內,不帶情緒地挑選出中期最有可能績效優異的資產。由於本系統資料每周定期更新,若有出現錯誤(相信一定會有),也能在未造成太大投資組合損害之前發現。績效落後的資產,會定期從投資組合中剔除,並納入未來績效展望佳的資產。在一天結束之前,將資產配置好,以求得最佳績效,這不就是所謂的投資嗎?!

當代理關係的利益衝突發生時,本系統如何協助投資人呢?當您掌控資產篩選和檢討流程,金融產業便成為產品和執行服務的供應商,雖然代理關係的利益衝突依舊存在,但被濫用的機會將大為減少。

若欲瞭解更多分析王系統如何運作,可上網查詢;或者,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直接與我們聯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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